词汇 | New York Convention |
释义 | New York Convention 纽约公约 系「外国仲裁判断之承认及执行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的通称。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Ecosoc)有鉴於1923年的仲裁条款议定书(*Protocol on Arbitration Clauses)以及1927年的外国仲裁判断执行公约(*Convention on the Execution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已不符当时国际贸易的需要,而根据1953年5月由国际商会(*ICC)所起草的内容,於1958年6月10日在纽约所召开的国际商务仲裁会议中决议而通过本项公约,并於1959年6月7日生效。全文共计16条条文,主要内容包括仲裁判断(*arbitral award)的定义及适用范围,仲裁契约,请求执行所需的文件,可拒绝承认及执行的事项等规定。此外,由於纽约公约将举证责任转嫁由败诉人负担,因此在外国所做成的仲裁判断较易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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