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 | 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 |
释义 | 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 世界着作权公约;万国着作权公约 简称U.C.C.,伯恩公约(*Berne Convention)的缔约国系以欧洲国家为主,美国虽然自始参与伯恩公约的缔订,但是屡次修订都因标准过高,而未能正式加入该项公约。为了至少让美国能参加国际性的着作权组织,而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推动下,於1952年9月6日在日内瓦签订世界着作权公约,而於1955年正式生效。全文共计21条条文,并於1971年在巴黎修订,实施迄今,包括美国、欧洲国家、苏俄等共有78个会员国,总部设於巴黎。世界着作权公约组织不同於伯恩公约,并不设立联盟,而由各会员国组成的政府间着作权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Copyright Committee)也仅具顾问咨询的功能。此外,公约的内容在实质上也不同於伯恩公约,并不采行强制规定,而尊重各国的国内法,不过世界着作权公约的第十七条特别明订不得影响伯恩公约的各项条款或伯恩公约各会员国的地位,若与伯恩公约有冲突时,仍以伯恩公约为优先,本公约仅居於辅佐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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