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to order of collecting bank 收货人由代收银行指定 指示式提单(*order bill of lading)的一种。即以代收银行或其指定人为提单上的受货人(*consignee)。这种形式的提单,只有经代收银行背书,运送人才肯交付货物。因为是由受货人的代收银行控制货物,托运人无法控制货物,故除非托运人拟向该提单受货人的银行借款,这种提单并非优良的担保品。假如受货人为外国银行,非经该银行同意,不宜遽以其为受货人,因国外银行对於陌生客户的提单不愿贸然背书,即使愿意背书,也可能收取费用。此外,外国海关也可能责成该受货人银行缴交税款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