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re-shipment 再运出;运回;再装运 又称return shipment,为关税法用语。系指将尚未完成进口通关手续,而暂时存放在保税地区或海关认可地方的货物运往国外之意,至於是否该货物的原产地,则在所不问。会发生re-shipment的情形有: (1)一开始就无输入本国的意思,而仅将外国原料运入保税地区,经加工後,再以加工品型态运往国外; (2)拟由A国运往B国时,先从A国运到本国,然後再由本国运往B国,即因转口贸易而产生re-shipment; (3)本来拟输入本国,但存放在保税地区期间,因商机或订购错误或因其他事由,而再向国外运出。 |